※ 日本臺灣現今在國際世界上的地位為何?(日本臺灣地區法理上地位為:日屬美佔)
一. 日本臺灣在1895年~1945年8月15日期間地位為何?
甲、大清帝國在1894年因與大日本帝國爭取附屬國朝鮮王國的治理管轄權,大清帝國於1894/8/1向大日本帝國宣戰,在渤海及朝鮮半島地區發動〝甲午戰爭〞。
乙、大清帝國在〝甲午戰爭〞期間戰敗,大清帝國大皇帝陛下於1895/ 4/17 與大日本帝國天皇陛下簽署〝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將奉天(遼東半島)、臺灣澎湖周邊列島永久割讓給大日本帝國天皇陛下。
丙、因為〝下關條約〞關於遼東半島割讓予日本是違反國際法『固有之領土,神聖不可分割』(臺灣非固有領土無違法,順利割讓) 所以 俄國 聯合 法國、德國提出抗議迫使大日本帝國於1895/11/8與大清帝國針對(遼東半島)簽訂遼南交還條約。
丁、大日本帝國於1895/5/29,日軍在澳底(今臺北縣貢寮鄉境內)登陸。1895/6/2,清廷代表李經芳與日本代表樺木完成台灣交接。
戊、大日本帝國治理時期的第一段時期,自1895年5月的乙未戰爭起,一直到1915年的西來庵事件為止。在此約二十年內,以台灣總督府與日軍為主的日方統治,遭遇台民頑強的抵抗中完成全面征服佔領臺灣島全區。
己、大日本帝國於1935年臺灣地區臺北州舉辦萬國博覽會。
庚、大日本帝國依照萬國公法於1937年~1945/3/31止在臺灣地區實施皇民內地化。
辛、大日本帝國天皇於1945/4/1天皇下詔書在臺灣地區實施君主憲法,臺灣人民擁有參政權及參戰權,臺灣地區變成大日本帝國不可分割的國土。
壬、大日本帝國在二戰期間被美國擊敗,日本天皇於1945/8/15宣佈無條件投降各戰區全面停戰。
二. 日本臺灣在1945年9月2日~現今地位為何?
甲、1945/9/2盟軍遠東區最高指揮官 麥克阿瑟 元帥發怖第一號命令委任蔣介石委員長政權代表盟軍軍事佔領臺、澎地區。
乙、1946年新日本政府與台灣治理當局於1952年4月28日在臺北簽署,同年8月5日雙方換文生效的台北和約,此和約於1972年9月29日起日本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國建交後失效。
丙、盟軍與新日本於1951年簽訂舊金山條約,本條約於1952/4/28生效,條約第23條之a款內容確認美國為主要佔領權國,次要佔領國有52個國家(不包括:中華民國及中人民共和國與蘇聯)。
丁、1954年~1979年美國與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簽訂中美共同防禦條約保護台海安全(本條約保護範圍不包含:金、馬地區),此條約於1978年中、美建交後隔年失效。
戊、美國國會於1979/4/28通過制訂臺灣關係法,保護台海安全(本法為美國國內法,保護範圍不包含:金、馬地區)。
張進財 (42,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