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美國當局傳統上認知「台灣地位未定」,所可引用之唯一法理根據是: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b): 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title and claim to Formosa and
the Pescadores. 日本政府放棄對福爾摩沙及澎湖群島之一切權力、權利及主張(主權權利)。
美國國防部南亞及東南亞副助理部長謝爾(Robert Scher),若確實是如媒體所報導稱「南海主權歸屬未定」,則謝爾所可引用之唯一法理根據是:「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條(f)」:Japan renounces all right , title and claim to the
Spratly Islands and to the Paracel Islands. 日本政府放棄對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之一切權力, 權利及主張(主權權利)。
以上報導可知:美國政府對南海主權之立場是:「回歸舊金山和平條約架構之法理基本面」,然而,無論出於刻意或無知,是忽視了一個不爭的歷史事實:
包括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之新南群島,已於1939年4月18日被編入台灣高雄州高雄市歸臺灣總督府管轄,並於1945年4月1日隨著台灣從日本未編入之殖民地性質領土,轉型為日本已編入之國土性質領土,成為適用萬國公法之領土。
根據和約第2條(b)及第2條(f)之條文內容,可以得到結論:包括南沙諸島及西沙諸島之新南群島,和包括福爾摩沙及澎湖群島之台灣,兩者之法理地位其實是相同的。因此,基於台灣「目前法理地位(de jure present status )」在萬國公法架構內和舊金山和約架構內是「日屬美佔」的事實,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正式投降前,歸臺灣總督府管轄之新南群島,目前法理地位同樣也是「日屬美佔」,從來沒有變更過。台灣及新南群島在法理上既是歸日本天皇所有,問題並非歸屬未定,而是應以何種形式連結日本?來實現地位正常化。
台灣民政府基於南海諸島和日本台灣之法理關係,順勢提醒美國政府:對台灣地位之立場,也應比照對南海主權之立場,回歸舊金山和平條約。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2/02/01、2014/08/20
參考資料:
美國防部-不評論台灣選舉
2012年1月13日
(中央社記者廖漢原華盛頓13日專電)美國國防部今天舉行記者會說明亞洲軍事策略,對於台灣正在舉行的總統大選,官員指出,「不評論台灣政治與民主選舉過程,期待選舉結果揭曉。」
美國國防部東亞副助理部長薛邁龍(MichaelSchiffer)與南亞及東南亞副助理部長謝爾(RobertScher)在五角大廈舉行記者會,對於記者3度詢問台灣總統大選結果可能影響兩岸關係,薛邁龍多次回應「不評論台灣政治與民主選舉過程,期待結果揭曉。」
美國國防部上週公佈軍事指導原則,被問及對未來台海重要性及佈局的可能影響,薛邁龍指出,「過去多年來,台海穩定對美國國家安全至關重要,美國根據一中原則、台灣關係法與美中三項聯合公報擬定台海策略。」
薛邁龍說,「美國歡迎過去幾年,台北與北京逐步進行雙邊交流,未來也樂於對兩岸穩定提供協助。」他並強調,不評論台灣民主選舉程序,國防部一如過往期待最後結果。
根據美國國防部公佈的未來10年國防指導原則,美軍將國防重心移轉至西太平洋地區,加強與盟邦和夥伴國家如日本、南韓、澳洲、印度的軍事合作,並以中國大陸和伊朗為假想敵。
謝爾在記者會強調,美國依國際公約與南海主權歸屬未定的原則,與中國大陸尋求合作,美方不會偏袒任何一方,以維持航道暢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