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民政府即將要執政了,這是根據舊金山和平條約的美國直接佔領權責,當然也是2006年10月24日,國際法、戰爭法專家 林志昇博士率領228位本土台灣人控告美國 的成果。
2009年4月7日聯邦法院判決,要求美國相關單位主動協助原告的訴求,中華在台北的一切權利即將結束中,在2010年6月29日的 中國共產黨與中國國黨的和平協議而告結束中國之內戰,在台灣的中國滯留民眾,得回去福建平潭島,中國國民黨所主導的中華民國,隨後喪失台灣關係法下的默許權。
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a款項,美國是大日本國主要佔領權國,當然是對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日本對台灣具有管理權「剩餘義務」,台灣人對日本天皇具有「最終效忠(Ultimate Allegiance)」的權利,日本天皇對台灣群島有「主權義務 ( sovereignty obligations )」,美國對台灣也有佔領權義務。
由上主權義務與佔領義務,清楚日本台灣被兩個,很具有國際信譽的國家保護,高度的保護就是投資的好環境,日本台灣是國際級企業集團的搖錢樹,在機械論,日本台灣是國際級企業集團的印鈔機,我們日本台灣走國際中立的立場回饋世界和平,講究安居樂業,秘書長林博士更是堅定遵守國際法,以萬國公法行國際交流。
台灣民政府為何要在近期執政,這是迫切的事宜,美國要求4000位有受訓,深入詳知台灣地位法理的革命先行者,這是立即接續流亡中華民國即將離去日本台灣,中華在台北的一切權利 日日消失,三軍統帥司令部已經消失,聯勤司令部已經消失,新聞局早就消失了,三軍軍隊數量遞減,最為明顯是行政院衛生署已改制為 衛生福利部,諸多現象,多是事實,如近期的軍法審判局改為民間司法審理,這些很容易看出中華在台北,逐步前往福建平潭島而離開日本台灣。
箭在弦上,準備發射目標,台灣民政府必須在很相當短的時間內,備妥受訓人員接掌台灣的政權,日本台灣自1945年到2013年,流亡中華在台北 (Chinese Taipei )所說過的話,多數都是清楚的謊言,1946年1月12日欺騙日本台灣人回歸祖國,不經國際程序變更日本台灣居民的國籍,日本台灣群島的台灣民政府是在美國軍事政府轄下運作,不相關與(Chinese Taipei )也沒有設置口窗,而是(Chinese Taipei )的對口窗是A. I. T.。
(Chinese Taipei )是1979年1月1日美國制定台灣關係法而默許存在台灣,一路走來徵兵、徵稅,違反國際公法,流亡政府不能就地合法;況且合乎恐怖集團的數據第一' 就地 徵兵,第二' 就地 徵稅,第三' 購 買武器,流亡政府必需回到原創始地執政,然而在他國領地是不能就地合法,佔領也不能移轉主權,之所以,日本台灣必須由USMG的台灣民政府來管理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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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tw/n77955
自今年8、9月以來,李嘉誠拋售中國資產,將香港的資產轉移至歐洲,成為媒體關注的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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