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截至目前應可稱得上全世界的大哥,更是1952的舊金山和約(SFPT)所指明的是台灣(大日本所屬領土)的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al occupying power),但卻不親自佔領,而利用目前稱為CT(Chinese Taipei)組織工具壓榨剝削台灣和台灣人!請停止這種壓榨和剝削!!!誠然,我們承認也接受主要佔領權國有佔領的權利,但請主要佔領權國用光明磊落和坦盪合法的手段擷取應得的利益吧!也請大日本天皇為台灣人向國際說句公道話,畢竟在1952年的舊金山和約(SFPT)前,台灣就是天皇的皇土,台灣人就是天皇的臣民!也許!也許如今這兩種請求,就像人類向異形請求和解與憐憫是一樣無知和可笑的舉止!?但自1950年出生至今,此期的生命已接近尾聲的個人而言,這是個人對人世間事物的唯一期盼!
眾生皆有佛性,只因無明而矇蔽,願大家早日除無明,撥雲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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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南群島是中國的一部分,何錯之有 ??? 又錯在哪裡 ??? 阿拉斯加是蘇俄的一部分,何錯之有 ??? 又錯在哪裡 ??? 加州及與墨西哥連接的各州都是墨西哥的一部分,何錯之有 ??? 又錯在哪裡 ??? 波多黎各、古巴、關島都是西班牙的一部分,何錯之有 ??? 又錯在哪裡 ??? 支那地區都是蒙古或滿族的一部分,何錯之有 ??? 又錯在哪裡 ???
請 教 !!! 在現今的國際上真有文明的人類、社會和國家 ??? 文明的人類,社會和國家又要如何定義 ???(Who is the civilized people ??? Which are civilized society and nation in the entire world ???) 專制獨裁國家也有法,算不算正常國家 ??? 算不算法治 ??? 不遵守國際法算不算法治國家 ???
大家團結一致拒交無國名違法CT恐怖組織強徵的各種稅,有三步驟:1.自我宣示及證明你是原Formosan大日本臣民或其後裔,在台灣現在有好幾種身分 證申辦。2. 把違法CT恐怖組織強徵的稅單複印寄至國際紅十字會申訴(大家集合一起同時寄出,免郵資)。3.大家集合一起對國際做上述的申明和宣示。這是你的國際人道 權利 !!! To Formosan who all are the subject of the Great Empire of Japan:All your humanitarian rights must be claimed by yourself !!!!(給福爾摩沙人的所有大日本臣民 :你們的所有人道權利必須由你們自己來宣稱 !!!)
If you do not want to help yourself,nobody can(or will)help you !!!(如果你不幫助你自己,沒人能(或願意)幫助你!!!) !因為Formosa雖為被佔領領土,卻未有設保護國(protecting power)以維護戰爭下被佔領領土人民(protected persons)的人道權益不被違反、破壞和剝奪,故而只有自己為自己向國際發聲喧示 !!!!!!
速度的極限是光速=C約=30萬公里/秒嗎 ???
以科學的觀點和佛教的觀點作比對:
1. 有質量的物質(色法),依相對論而言,其速度永遠小於光速= C。
2. 無質量的物質(色法)光子、電磁波,依相對論而言,其速度永遠等於光速= C。
3. 依佛教而言,無質量的心法、佛性無為法,其速度會大於光速= C 。
a. 如佛要到無量世界,隨心念而至,故其速度 = ∞ × C。
b. 如極樂世界阿彌陀佛接引眾生往生西方彌陀淨土,眾生隨阿彌陀佛及眾菩薩,如壯士屈伸臂頃即至西方彌陀淨土 。其往生速度計算如下:
極 樂世界離此裟婆世界有10萬億佛土;以一佛土比為一星系;一星系如本銀河系有10萬光年直徑;10萬億佛土,設每一佛土皆同為本銀河系大小(實際有大小差 別)且相連接續(實際有大小差別的間隔);壯士屈伸臂頃如現代拳擊手出拳約0.4秒;往生速度(至少) = (10^5×10^5)星系×10^5光年/星系÷0.4秒×(365×24×3600)秒/年 = 7.884×10^22 倍光速 C 。
c.極樂世界阿彌陀佛四十八願之一:設我得佛,國中天人不得神足,於一念頃,下至不能超過百千億那由他諸佛國者,不取正覺 !!!! ( 百千億那由他 = 100×1000×10^5×10^28 = 10^38) 。
4. 另有個理論:m0 = im(虛數);m0^2<0 則 V>C光速 。
國中天人(應是含有質量屬色法的報身)神足的速度(至少) = 10^38星系/一念 ×10^5光速年/星系÷ 0.5秒/彈指 × (32×10^10 一念/ 彈指) × (365×24×3600)秒/年 = 2.018304 × 10^62 倍光速 C 。
全世界可能只剩下Formosan大日本臣民能堅持人道的國際法立場,而把偏離人道的國際法再往人道的方向和精神推動 !!!!!!!!!!!!
建議Formosan大日本臣民多多了解基本的思辨方法:邏輯和推理 !!! A.先定義邏輯:1.用正式方法推理的科學。2.一種推理的方法。3.合理的思考。B.邏輯大類:1.佛教的因明學,其論證方式有 a.立式 b.破式。2.古典(三段式)邏輯,其論證方式有 a.正向式 b.歸謬式;總共有256種論證格式,其中只有19種式強有效性,5種弱有效性。C.現代邏輯,其論證方式更寬廣更靈活。另外在做任何論述時應該要小心使 用命題式(Proposition)語句 !!!
所 謂“小心使用命題式(Proposition)語句 !!!”的小心是何含義???因為命題式(Proposition)語句,它是肯定句且要能證明的論述或必須要有答案的問題,故在使用命題式 (Proposition)語句論述某事時,自己要能證明或有答案,否則很容易被質問/質疑 !!!!!!!
美國的最高法律只有三種:1.憲法 2.依憲法條文所訂的法律 3.美國已訂或將訂的條約,不知TRA 是屬於何者 ????
FM27-10等美軍戰地管理規則手冊的法律位階為何???查美國憲法第一條第八項第14款:制定管理陸海軍條例。如果FM27-10等美軍戰地管理規則手冊的根由是出自於憲法此條規定,那這些手冊的法律位階屬於美國三種最高法律的其中之一種,況且其條文直接引用許多國際法(例如萬國工公法、日內瓦公約、海牙公約等)的精神和規定 !!!!!!!!!!!!!!!!!???
SFPT第四條和海牙第四公約第三篇附件條文相衝突時何者優先何者無效 ???
國內法和國際法(例如海牙公約、日內瓦公約、 International peremptory norm等等) 相衝突時,何者優先有效!???TRA,FM27-10,SFPT,HR,GC, International peremptory norm,CPPCG,Vienna Convention,International Humanitarian law,NPT etc. 相比較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