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中華民國不相同

中國國民黨主席兼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的總統馬英九,經常表示:「中華民國是中國的合法政府」。真的是這樣嗎?看看中華民國的歷史,研究研究中華民國。

第一階段是:「1912年中華民國成立於中國南京」。1911年10月10日,以孫文為首的武裝份子在武昌發動流血政變,行動成功,並將源自滿州的大清帝國推翻,建立中華民國,首都定於南京。

第二階段是:「中華人民共和國1949年消滅中華民國,蔣介石率集團流亡到台灣組偽中華民國(中華民國李宗仁總統沒有到台灣)」。1949年10月1日,中國共產黨以毛澤東為首的武裝份子,同樣以流血政變形式,將中華民國消滅,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首都定於北京。事有湊巧,原來在1948年已經辭職總統的蔣介石,心中轉念,想,1945年曾代表美國接受日本台灣第區投降,日本台灣的管轄還在自己嫡系人馬手中,更何況1947年已經發動「台灣精英屠殺」,早就把被佔領區的日本台灣人嚇的服服貼貼,乾脆帶領一批怕死的高級官員逃到台灣,並「自行宣佈」中華民國遷都台北,其實,這絕對是國際法規範的「流亡政府」組織,可惡的是,蔣介石自己宣佈「復行視事」,從此,沒有法律依據的中華民國,流亡到被美國委託佔領的日本台灣,同時,蔣介石組織中國國民黨,做為恐怖統治日本台灣的獨裁集團,並美其名為解救台灣同胞,大肆收刮財富,變成全世界最有錢的中國國民黨。

第三階段是:「1971年中華民國代表蔣氏集團被逐出聯合國」。原來,一直代表中國參加聯合國的中華民國代表權,被聯合國以「2758號決議文」決定,將蔣介石集團逐出聯合國,其席位改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換言之,聯合國否認中華民國可代表中國。

第四階段是:「1978年底美國與流亡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府斷交」。1972年,美國與中國發表「上海公報」,正式改變對中國政策,政策明確二點:其一是:一個中國政策。其二是:「得知」未來台灣與中國可能經過和平談判走上統一的道路,可是沒有時間表。而美國與中華民國斷交正式表明:美國否認中華民國可代表中國。這些結論正式說明:中華民國並非國際間承認的「中國之合法政府」。以上才是中華民國的四段論,跟前中華民國陳水扁總統的四段論,實在相差很多。

馬英九又代表中國國民黨企圖與將中華民國與日本台灣牽扯關係,事實上,日本台灣與中華民國沒有關係,真不知道中國國民黨又要使出何種騙術,來硬凹關係,研究兩者實際關連發現也有四段論,現在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盤據日本台灣,檢視其過程也有四個階段。

第一階段是:「中華民國成立於1912年」。成立當年並沒有包含日本台灣,因
為當時台灣是日本國的合法領土。台灣與中華民國實在扯不上關係。

第二階段是:「蔣介石代表中華民國1945年被委託代理受降日本台灣」。美日太平洋戰後,日本天皇投降,美國麥克阿瑟將軍命令蔣介石元帥接受台灣的日本軍隊投降,換言之,麥帥只是委託蔣佔領日本台灣並沒有移轉台灣主權之事。蔣介石在1945年9月9日,接受投降的文書指令中寫著:「對在中國的日本軍隊發出的『第一號命令』,此指令不包含滿州、台灣、法屬印度支那北緯十六度以北地區,本指令為盟軍最高指揮官之投降文書與【一般命令第一號】之補充」其中證明二件事:其一是:中國蔣介石位階在美國麥帥之下,因為【一般命令第一號】在『第一號命令』之上。其二是:指令不包含日本台灣,說明日本台灣不屬於「中國戰區」是屬於「太平洋戰區」。

第三階段是:「中華民國1949年強行遷都日本台灣、台北,成為流亡狀態」。被中國共產黨武裝奪權後的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竟然不顧國際間英、美的嚴重警告,強行將日本台灣領土劃歸中國,日本台灣人民也變成中國國籍,碰巧因為朝鮮戰爭爆發,美國為了防止共產黨的赤化,也暫時委由蔣介石流亡政府,繼續流亡到被其佔領的日本台灣。

第四階段是:「1952年4月28日,舊金山和平條約生效,台灣與澎湖不屬於中華民國。」日本台灣國際地位最終決定就是「舊金山和平條約」;中華民國在「中國」的情況和身分與中華民國在「日本台灣」的情況和身分,是不能混為一談、相提並論;到1970年代末期,國際間普遍不承認中華民國為中國之合法政府,而台灣領土主權始終沒有移轉給中華民國,中華民國在日本台灣的正式地位是:「中華台北(中華民國流亡在台北)」或是:「獨立關稅領域」或是「台北經濟事務單位」,因此,不論如何變身也不會變成「中華民國是台灣」。

作者 : 林 志 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4/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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