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地區身分證歷史之演變---(現行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背面右上角有暗碼註記!!!)

臺灣地區身分證歷史之演變

*現行中華民國國民身份證背面右上角有暗碼註記!!!

中國流亡政府長久以來在臺灣給我們的教育說「國民只要年滿廿歲,就能行使公民權利這樣是不正確。

•這公民權利關係到國家認同效忠的問題,並違反一般國際民主國家之公民憲法公民權利法規範的認知。
中國流亡政府知道國際社會對國民公民之權利與義務是有差別待遇的常識。
•在中國發行之國民身份證,並有公民欄位,要成為公民必需登記宣誓地點日期
•在中國發行之國民身份證如下列說明:
張進財 (4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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