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別認知 Differentiated Perceptions on Taiwan‏。美國福爾摩莎基金會邀請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Ileana Ros- Lehtinen女士,於2011年4月9日訪問洛杉磯台灣會館,福爾摩莎基金會執行長(the executive director of Formosa Foundation)Terri Giles女士,基於台灣地位問題事關「法律訴訟及美國總統權責」,認為4月9日台灣會館討論之重點,大致上將是「台灣關係法」架構內,有關people on Taiwan之國防軍購、外交展望、人權保護及商務關係等議題,將不會涉及people of Taiwan最關心之台灣地位問題。由此可知,本土台灣人立場和美國人立場,對所謂「台灣認知」,顯然是有所差別。

Why Taiwan Matters?
台灣關係法架構內之「台灣治理當局(中華台北)」,為何重要?
Because the United States can acquire American interests by keeping Taiwan in ambiguity. 因為美國可藉模糊舊金山和平條約架構內之台灣地位(從中華台北),取得國家利益。

戰爭法架構內,承認台灣民政府是美國總統身為美軍Commander in Chief之權責,無涉美國國會。由於美國行政部門已起動「台灣地位正常化」機制,無論美國國會有否舉辦台灣聽證會,將不影響大局。事實上,就台灣地位之正常化而言,美國國會所能扮演的角色,是依美國憲法所賦予之「權力(power)」,敦促包括美國總統之政府官員,確實遵守美國憲法Article 1 Section 8 Clause 10 所承認之「萬國公法(the Law of Nations)」,實現本土台灣人對「」台灣地位正常化」之渴望,本土台灣人之合情、合理、合法之渴望,應該被實現(The aspirations of the people of Taiwan should be realized.)。

美國眾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已經通過將舉行「台灣地位聽證會」,主席Ileana Ros- Lehtinen女士將被授權主持,2011年4月9日會訪問洛杉磯台灣會館,未來,台灣民政府會把握機會,積極參與,台灣民政府將:

1. 請台灣民政府代表出席:

a. 在萬國公法架構內,提出「台灣地位正常化之渴望(aspirations for restoring Taiwan to its normal status)」。
b. 提供台灣民政府致美國總統歐巴馬及美國國務卿希拉蕊之信函。

2. 美國行政部門已起動「台灣地位正常化」機制,實際上,無論美國國會有否舉辦台灣聽證會,台灣地位的問題不會影響大局。美國國會有責任依美國憲法所賦予之「權力(power)」,敦促包括美國總統在內之政府官員遵守美國憲法。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1/04/08
201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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