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 林志昇 秘書長交保金(一千萬)退還事宜,請第一次有出資暫借 林志昇 秘書長交保金的同心(現金或匯款),至各地方找原負責人或原負責的中辦人員 登記領回以維護自己的權益,如有被拒絕退還 請回報高雄州 中央辦公廳 將一併提告侵佔

-台灣民政府 內閣府 總理大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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