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月 2014
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前言:中華民國憲法雖制定於一九四六年,但其前身是完成於一九三六年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亦稱「五五憲草」)。五五憲草第四條關於領土的規定就說:「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經1895年馬關條約已經被清國「永久割讓」給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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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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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 2013
第十三屆 高級參議、高級行政 研習營
活動
第十三屆 高級參議、高級行政 研習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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