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月 2012
中華民國在歷史上的法律演變
第一節
(1) 甲午戰爭後,清廷在馬關條約裡把台灣割讓給日本。該條約生效以後,日本對台灣是執行主權,而且擁有台灣的所有權。
(2) 中華民國在1912年建國,在過了一陣混亂的日子以後,中華民國在南京建立首都,孫中山先生出任臨時大總統。
(3) 由於已經於1895年割讓給日本,台灣在第20世紀初,並不屬於中華民國之版圖。
(4) 因此,在基本上,一直到1940年代初,中華民國是(…
討論
中華民國在歷史上的法律演變
37 個喜歡
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前言:中華民國憲法雖制定於一九四六年,但其前身是完成於一九三六年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亦稱「五五憲草」)。五五憲草第四條關於領土的規定就說:「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經1895年馬關條約已經被清國「永久割讓」給日…
討論
中華民國是流亡政府
46 個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