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面對法理台灣(Legal Taiwan),搞政治台灣(Political Taiwan)的陳水扁等必定受處罰;
包威爾、希拉蕊、佐力克及韋德寧等對台灣身份地位的瞭解與掌握 ,都比任何人更具權威性及職權
具有權力代表美國政府公開說明台灣身份地位的美國前國務卿包威爾(Colin Powell)、希拉蕊及前副國務卿佐力克(Robert Zoellick),都比陳水扁等更瞭解台灣的法理身份地位,以及前任白宮國安會亞太事務資深主任韋德寧(Dennis Wilder)都曾多次公開說明:
a. 包威爾說:" Taiwan is not independent. It does not enjoy sovereignty as a nation, and that remains our policy, our firm policy(台灣不是獨立的國家,不享有作為一個國家的主權......)";
b. 韋德寧說:"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t this point a st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 佐力克說:「台獨意味戰爭」
美國政府還用跟第二次世界大戰已戰敗的佔領地台灣想獨立的無知住民開戰嘛! 先斬一個無法無天要搞台灣獨立建國的陳水扁當祭旗。所以,陳水扁才會被關的死去活來而到現在他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關。
d. 希拉蕊:以國際法及自身實力解決爭議的問題。
被關得死去活來的陳水扁先生和生活在政治煉獄中的台灣人,能被解救的出來嘛!? 只靠政治台灣(Political Taiwan),行嘛!? 能嘛!?
唯一有效的解救方法是希拉蕊所提到的國際法,對解決台灣問題來講就是法理台灣(Legal Taiwan)的國際程序(International Processes );
希望讀法律畢業的菁英份子陳水扁、陳致中父子能解行相應於法理台灣(Legal Taiwan),而斬斷無國際法理依據的政治台灣(Political Taiwan),就可以產生事半功倍的法理力矩(物理學的槓桿原理),促使台灣地位恢復正常化。
美國政府應將陳水扁送往美國接受治療
陳水扁先生曾擔任過代理美國政府治理佔領地區台灣的治理當局之總統,因犯罪被關在監獄裡已五年多,百病叢生致使奄奄一息、生命垂危;
居於人道和保護佔領地區台灣人的生命權,台灣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已於4月2、3日二天各在台灣的自由時報、聯合報等報紙刊登『救扁』的文告,籲請美國政府將陳水扁送往美國接受醫療。
為了維護台灣人(The people of Taiwan)國際法理的權力和權利,以及加速台灣國際法理身份地位的正常化,美國軍事政府主導成立的台灣民政府(Taiwan Civil Government)依據終戰的舊金山和約等國際法法理,正且已積極準備執行台灣佔領地區的『法理轉型正義』的作業。
美國政府應將陳水扁送往美國接受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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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琛 (41, 9 ,1)
Lee L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