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的旅行證 Travel Documents for the People of Taiwan

台灣人的旅行證
Travel Documents for the People of Taiwan

2016年1月16日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後,美國當局所定位之所謂「台灣當局大選」結果揭曉,美國國務院方面隨即發表聲明恭喜蔡英文總統勝選(The United States congratulates President Tsai on his victory in Saturday’s elections in Taiwan)。白宮方面也是隨即發表聲明,恭喜蔡英文當選(We congratulate Dr. Tsai on his reelection),至於在選前期待結果揭曉之美國國防部方面,至今未發表任何聲明。

同樣是從屬於美國總統之政府機關,美國國務院是以美國外交部門立場,恭喜傳統友邦流亡中華民國蔡英文總統勝選。至於美國國防部,則是聽命於兼任美軍統帥之美國總統,並無立場逕行發佈祝賀聲明,而是由白宮新聞秘書處發佈總統聲明恭喜蔡英文勝選。事實上,台灣民政府觀察這現象與2012年的ROC流亡總統選舉情況是一模 一樣,差別在於,台灣民政府已經完成在美國法院控告台灣人的中華民國國籍無效,應該全面停止選舉,只是美國法院至今尚未宣判,殘念。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其實是在舊金山和平條約第23條(a)架構內,美國總統默認下,得以兼任台灣治理當局行政長官,以代理美國軍事政府占領日本台灣。

然而,被佔領的本土台灣人至今從未要求美國國防部,應比照美軍在占領照琉球期間,以琉球列島「美國軍政本部或美國民政府」名義,核發旅行證明書予琉球住民之模式,讚台灣以美國軍事政府名義,核發「美國軍政本部或台灣群島美國民政府」名義旅行證明書予本土台灣人。

中國殖民政權確實是代理美國軍事政府占領日本台灣,然而,本土台灣人並無法期待由流亡中華民國總統所兼任之台灣行政長官,會依照代理法原則,以美國軍事政府名義,核發旅行證件予本土台灣人。

實際上,依戰爭法原則:

The instituting military government in any country by the commander of a foreign army is incidental to the state of war, and appertains to the law of nations.外國軍隊指揮官,在任何國家設立軍事政府,是隨附於戰爭狀態而從屬於萬國公法。

美國總統應心裡有數,基於「軍事占領不得違反主權」而且「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之國際法則,處於法理無國籍狀態之被占領方本土台灣人,持中華民國護照出入台灣,根本就是違反代理法及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更何況,2015年聯合國總部已經正式聲明:「不承認中華民國護照和中華民國國籍」。

基於日本台灣之領土主權並不歸屬美國,本土台灣人不是向「美國地方法院」訴請「美國國務院」核發「美國國民護照」,而是向「美國國防部」訴請,比照琉球列島以「美國軍政本部或台灣群島美國民政府」名義,核發旅行證明書予沒有國籍的台灣住民,根據「台灣民政府」所核發之「台灣政府身分證」,親自核發具有「身分證明(Certificate of Identity)」功能之美國軍事政府旅行證明書予本土台灣人。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林 志昇


20160201 台灣民政府 公告

台灣民政府決定遵照 ICAO code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 Airport Code)國際民航組織機場代碼規定,決議製作台灣民政府可以通行於聯合國之電子晶片旅行證件,預計將與美國護照同樣可通行194國,特別是聯合國已經正式宣布:不承認中華民國護照與中華民國身分證,聯合國也不承認中華民國國籍和國民。本土台灣人將面臨無護照的窘境,台灣民政府發行之台灣政府身分證已經被證實可以通用於美國、加拿大、日本、歐盟、澳洲、中南美和非洲等國。

台灣民政府與美方聯繫,即將於2016年02月12日開始接受台灣民政府同心申請(電子旅行證),該電子晶片旅行證件將會由美國公司直接承攬製作,台灣民政府中央辦公廳收件與審查工作,各州辦公室2016年02月12日以後可以接受申請(電子晶片旅行證),申請者應自備美國護照規格相片三張(可由照相館負責)、戶籍謄本(已申請民政府身分證者免)、良民證(台灣民政府同心免)。

台灣民政府 中央辦公廳外事組


發行台灣民政府旅行證前夕聲明

台灣民政府預計兩個月後將要發行電子晶片旅行證,深知聯合國已經發表:不承認中華民國護照與國籍。本土台灣人即將面臨沒有旅行文件的窘境。因此,台灣民政府深知美國目前對中國的政策是:一中政策、三個公報和台灣關係法,當然還要加上舊金山和平條約。另外,對流亡中國殖民政權(中華民國)在台灣的政策是:維持雷根總統對台六大保證:一、不設定對台軍售的終止期限也不與中國事先協商軍售。。二、不變動臺灣關係法。三、不當兩岸中國人的調解人。四、不改變對台灣主權的立場。五、不強迫台灣和中國談判。六、不承認中國對台灣主權。

台灣民政府慎重呼籲:美國應該讓台灣恢復真正的法理地位,在萬國公法、國際戰爭法、舊金山和平條約規範下,讓台灣恢復「日屬美占」的法理地位,讓臺灣人恢復正常的國際地位,讓台灣民政府依法修改、實施還沒有失效的「日本憲法」,成為「台灣基本法」,讓台灣人加入國際社會,創造世界和平。天佑台灣!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林 志昇

2016/03/05

其他參考資料:http://www.taiwandocuments.net/twtravel-ry.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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