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6日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美國華府美國傳統基金會稱:「由於尖閣諸島(釣魚台)受到日益嚴重的中國船艦威脅,東京都正在和尖閣諸島土地所有權人,以購入方向進行交涉中。」此言一出,毫不意外地,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流亡政府立即表示反對,各自重申「擁有釣魚台主權」。日本官房長官藤村修則在記者會中回應表示:「對於沖繩之尖閣諸島中個人所擁有的四個島,如有必要,國家或許會考慮向土地所有權人購買。」(藤村官房長官は記者会見で、沖縄の尖閣諸島のうち個人が所有している4つの島について、必要があれば国が地権者から購入して所有することもありえるという考えを示しました。)"

尖閣諸島(釣魚台)歸屬問題,與其各持己見爭論不休,不如深入探究於1895年4月17日所簽訂之日清「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Treaty of Shimonoseki)」,其中第2條(b):China cedes to Japan 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 the following territories, .......... .............  The island of Formosa, together with all islands appertaining or belonging to the said island of Formosa.

在英文版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第2條中之"in perpetuity and full sovereignty",就英文結構而言,"in perpetuity”可拆開為意思是”perpetually(永久地)"及"in full sovereignty”意為”fully(完全地)", 兩者皆是修飾動詞”cede(讓與)"之副詞,為強調割讓性質是「永遠且全權」之意思表示。條文明白陳述,所割讓標的之性質是「領土(territory)」。另外,在第2條(b)之條文中,無論是漢譯或和譯之「附屬島嶼」實為模糊之「政治語言」,依「地理語言」則可清楚地詮釋為:

中國方面之大清帝國光緒皇帝,將福爾摩沙島及所有「連接於(being connected with)或歸類為(being classified as)」該福爾摩沙島之島嶼,永遠且全權讓與日本國方面之大日本帝國明治天皇。

就地理觀點而言,釣魚台列島並不屬於由原琉球王國轄內36個島嶼所組成之「琉球列島」,而是福爾摩沙島北部大屯山所延伸,與福爾摩沙島處於同一「大陸棚(continental shelf)」上,構成「福爾摩沙列島」之一部份。其是因符合馬關條約所規定之「為與福爾摩沙島連接(appertaining to)之附屬島嶼」,被大清帝國光緒皇帝依「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第2條(b)讓與大日本帝國明治天皇。因此,尖閣諸島自1895年5月8日「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生效以來,即是以福爾摩沙列島一部份之地位歸屬日本天皇,天皇交由日本政府管理,並於1945年4月1日隨福爾摩沙島被編入日本,而正式成為日本固有國土一部份。就「主權運作(to exercise sovereignty)」而言,日本政府對「福爾摩沙(Formosa)」之主權權利是及於其轄內之尖閣諸島(釣魚台)。

因此,在1952年4月28日對日和約生效之時點,美國依和約Article 23(a)為主要佔領權國身份,在日本依Article 2(b)放棄對「福爾摩沙(Formosa)」主權權利後,在戰爭法架構內,是基於「征服事實(fact of conquest)而對福爾摩沙(Formosa)」和其轄內之尖閣諸島(釣魚台)享有「佔領權(rights of occupation)」。

舊金山和平條約Article3條文提及:
"....., Nansei Shoto south of 29 deg. north latitude (including the Ryukyu Islands and the Daito Islands), ....."
由於尖閣諸島無論就地理或行政之劃分而言,在1951年9月8日之時點,確實並非構成琉球列島或大東諸島之一部份,以致和約Article 3所稱之「北緯29度以南包括琉球列島及大東諸島之南西諸島」,其實並不包括尖閣諸島。

然而,美國國務院方面在1970年間,針對尖閣諸島歸屬,回答記者提問時稱:
Under Article III of the peace treaty with Japan, the United States has administrative rights over the "Nansei Shoto." This term, as used in that treaty, refers to all islands south of 29 degrees north latitude, under Japanese administration at the end of the second world war, that were not otherwise specially referred to in the treaty. The term, as used in the treaty, was intended to include the Senkaku Islands. Under the treaty, 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dministers the Senkaku Islands as a part of the Ryukyu Islands, but considers that residual sovereignty over the Ryukyus remains with Japan. As a result of an agreement reached by President Nixon and Prime Minister Sato in November 1969, it is anticipated that administration of the Ryukyus will revert to Japan in 1972.

由美國國務院之說辭可證明:

1. 和約Article 3中,針對北緯29度以南之南西諸島,並無特別提示其所包括之琉球列島及大東諸島其構成島嶼之明細。

2. 尖閣諸島並不在美國委託台灣治理當局代理佔領日本台灣之授權範圍內,而是由美國親自執行佔領。美國對其所因征服而佔領之尖閣諸島有權支配並決定最終歸屬。

3. 美國以「移花接木」之方式,「刻意(intend)或設計(design)」將原本隸屬福爾摩沙之尖閣諸島(釣魚台),政策性當做「琉球列島之一部份(as a part of the Ryukyu Islands)」歸還日本後,併入沖繩縣。

就對日和約而言,無論尖閣諸島是被歸類為第2條(b)架構內之福爾摩沙之一部份,或第3條架構內之琉球列島一部份,尖閣諸島歸屬日本天皇至今未曾改變。

目前在日本埼玉縣經營不動產事業的栗原國起先生,其對尖閣諸島中魚釣島,久場島、南小島及北小島四島,可以繼承或處分之土地權利,事實上,是其以日本國民身份從日本政府所取得之從屬於「領土高權」之「財產物權」。當中國對尖閣諸島之威脅足以影響日本國家安全時,基於日本政府毫無疑問對尖閣諸島是握有「領土高權」,日本政府有立場行使「領土高權」以徵收日本國民所已購買之土地,或制止外國人購買日本土地之交易。尖閣諸島中無私有產權之大正島是被定位為為日本之「國有地」,即使尖閣諸島全數從國有地變成私有地,日本政府對尖閣諸島還是有領土高權,這一點毫無爭議。

儘管東京都就體制而言,並非尖閣諸島之上級單位,無立場徵收,但是,尖閣諸島仍有可能被編入東京都,理由如下:

1. 由東京都購入

依日本地方自治法第238條之2,「與公有財產有關的首長之整合調整權(公有財産に関する長の総合調整権)」,就公有財產之取得或管理,地方公共團體之首長有整合以調整之權限(公有財産の取得又は管理については、地方公共団体の長が総合的に調整する権限を有する。)」。

2. 由日本政府徵收

日本政府有立場行使領土高權,徵收尖閣諸島編入東京都。  

石原知事提出「購島論」,其動機是要激勵並促使日本政府堂堂正正地捍衛尖閣諸島主權。日本輿論稱:「日本一向主張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沒聽說過有國家還要出錢去買自己的固有領土。」

尖閣諸島是歸屬日本天皇,而「日本天皇皇土是非賣品(the crown land of Japanese Emperor is not for sale)。」無論是古賀善次於1932年向日本政府購買部份已被列為日本國有地之尖閣諸島,使成為古賀家族之私有地,或是栗原國起於1972年向古賀善次購買尖閣諸島中之南小島和北小島,使成為栗原家族之私有地,都需依日本政府之土地稅法,每年向日本政府繳納土地稅。由此證明,東京都或日本政府目前所可「購入」之標的,是栗原國起所取得尖閣諸島中魚釣島、久場島、南小島及北小島,受日本政府規範之「財產所有權」而非歸屬日本天皇之「領土所有權」。因此,稱購買尖閣諸島是購買日本固有領土根本是烏龍一場,至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中華民國流亡政府宣稱『擁有釣魚台主權』,更是令人笑掉大牙。

尖閣諸島領土問題的原點,就是錯誤在日本外務省對尖閣諸島(釣魚台)領有權之基本見解:
1. 日本政府是於1895年1月14日,依國際法「無主地先占」原則將尖閣諸島編入日本國領土。

2. 尖閣諸島是構成傳統南西諸島之一部份。大清帝國依1895年4月17日簽署之馬關條約(日稱下關條約)所讓與日本之福爾摩沙及澎湖領土並不包括尖閣諸島。

3. 日本依1951年9月8日簽署之舊金山和平條約所放棄之「領土」並不包括尖閣諸島。尖閣諸島之治理權是依美日於1971年6月17日簽署之「沖繩返還協定」歸還日本。

中國方面至今仍不承認釣魚台列島被日本政府於1895年1月14日依「無主地先占」原則併為日本之尖閣諸島。日本外務省無論是「無知」還是「明知」台灣之法理地位,畏於中國壓力而一向和台灣撇清關係,卻仍被中國以尖閣諸島為辮子而糾纏不清。事實上,只要日本政府配合台灣民政府訴請美國政府應在美國憲法所承認之萬國公法架構內,支持日本政府依自然法所衍生包括天賦不可移轉「主權義務和自衛權利」之「殘存主權」,「承認(recognize)台灣」是日本之固有領土,而尖閣諸島是台灣之一部份,尖閣諸島則毫無疑問,自然是日本之固有領土。於是,包括尖閣諸島之台灣地位問題將回歸在「國際法」架構內,攤開來評理則戰爭可免。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峯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4/20                                                                                     

參考資料 1:

釣魚島“賣主”律師接受專訪 證實確有意出售

環球網綜合4月18日出版的《環球時報》報道,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在訪美期間發表演講稱,東京都政府將於今年內從私人手中收購釣魚島部分島嶼。這一表態引起軒然大波。本報記者於日前通過“賣主”律師得知,釣魚島的“擁有者”確實有意將其出售。

日本新聞網17日稱,釣魚島(日稱“尖閣諸島”)自1895年起被日本劃入沖繩縣。根據日方資料,該島的開拓者為福岡縣八女市出身的實業家古賀辰四郎,他於1895年從政府手中獲得30年租期。1932年,其子古賀善次用1.5萬日元(現約2500萬日元)從政府手中購入“除赤尾嶼(日稱‘大正島’)之外的各島嶼”。1970年後,古賀家把釣魚島所有權以4600萬日元價格轉讓給埼玉縣一位好友。

據日本媒體報道,這一家族姓栗原,在埼玉縣經營一家不動産公司。現在的土地所有者為栗原國起,他的父親已經去世,母親叫栗原和子,還有個弟弟叫栗原弘行。《環球時報》記者17日打電話到栗原國起經營的公司,接電話的人先是說栗原國起外出旅遊,聽到記者詢問釣魚島出售事宜後又表示需要找負責人回答。

這名自稱“負責人”的人表示栗原國起“不在”,釣魚島出售問題已委託一家律師事務所。記者又致電該事務所,負責栗原家土地買賣的律師渡邊信向記者證實,他確實受栗原國起所托與東京都政府商談出售釣魚島,並稱栗原國起已表示,只要東京都政府確定購買意向,他們會同意出售併進入具體手續。

事實上,栗原國起近年來在日本媒體上不算太低調,他曾出現在朝日電視台有關釣魚島的節目中,堅稱會“守住祖先的土地”,並稱“釣魚島就是日本領土”。他去年還曾對外宣稱拒絶了一筆來自外國企業價值40億日元的購買釣魚島意向(朝日電視台稱,外國企業出價為350億日元)。還有日本媒體傳言,那一次的外國求購者有中國背景。

參考資料 2:

東京要買釣魚台 中國、台灣都反對

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4/16日在華府聲稱,由於釣魚台受到日益嚴重的中國船艦威脅,東京都政府將出資買下釣魚台,今天遭到中國大陸及台灣反對,同時,"兩國"都重申對釣魚台擁有主權,並敦促日本中央政府審慎處理此事。

石源在華盛頓發表演講時強調,東京都政府目前正積極計劃使用政府預算購買釣魚台諸島中最大的釣魚島及北小島與南小島等三個島。他還強調,東京方面正與該島的所有者進行談判,可望在今年內順利獲得釣魚台的主權問題。東京都政府今後不僅將擁有開發權,還可以派駐警察。

對此,中國外交部發言人劉為民4月17日在記者招待會上強調,釣魚島是中國的固有領土,日方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採取任何單方面舉措,都是非法和無效的。 同一時間,台灣外交部發言人章計平説,有關日本政治人物的相關言論,台灣外交部一概不予承認。台灣不希望看到東京片面地採取相關行動,損壞台灣和日本的友好關係

章計平重申了台灣的立場,強調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領土”。台灣政府會秉持“主權在我,擱置爭議,和平互惠,共同開發”的原則,同時希望相關各方以理性和平的方式,妥慎處理這一問題。2012/04/17

參考資料 3: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18日專電)日本媒體報導,正在美國訪問的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今天針對東京要買釣魚台島嶼表示,中國大陸要破壞日本實質統治釣魚台的事實,有一半聽來像是「宣戰」。

「讀賣新聞」報導,美國時間17日下午(台北時間今天凌晨)石原在出訪地美國,被記者問到有關東京都政府要購買私人擁有釣魚台列嶼部分島嶼的問題。

石原舉隸屬於東京都小笠原村的沖之鳥島周邊設魚礁的例子指出,釣魚台周邊可設魚礁,開發漁業資源。

他說,如果釣魚台周邊有很多日本漁船往來的話,外國船隻就不會來了。日本的經濟活動活絡,別人就不敢來。

報導指出,石原講的是他一貫的論調,希望藉由振興漁業,牽制主張釣魚台主權的中國大陸。

針對中國大陸方面的反彈,石原表示,美國將釣魚台視為沖繩(琉球)的一部份,歸還給日本,中國大陸想破壞日本對釣魚台的實質統治,這話聽來有一半像是在宣戰一樣。

他表示,中國大陸政府會反彈,為何日本政府、日本民眾不反彈呢?他希望日本政府要「硬起來」。

被問到要收購釣魚台島嶼一事,是否會向政府報告時,石原答說,這是東京都政府已決定的事,不需問政府。

日本政府目前原則上不允許日本民眾登釣魚台,包括國會議員登島視察都不允許。石原說:「連自己的領土都不允許登上,沒聽過這麼荒唐的事。」

石原的想法是,如果釣魚台島嶼變成東京都持有,可以搭東京都的船隻登釣魚台。

「朝日新聞」報導,石原被問到昨天日本政府發言人、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表示,也有可能由國家(政府)收購釣魚台島嶼。

石原說,「不清楚政府何時才會下決定,但這邊(東京)的交易很快就會完成」。他還說:「政府想買的話,那就快點買啊。島嶼的持有人就是不信任政府,才會說如果石原要買的話,就賣。」

東京都要向持有釣魚台周邊的魚釣島、北小島、南小島的所有人購買這3座島嶼,目前是日本政府向這位持有人租借並加以管理

石原被記者問到購得後如何管理的問題時表示,可以集思廣益,如果需和政府商量的話就商量。被問到,如果中國大陸船艦前來釣魚台周邊將如何因應時,他答說,「那由政府因應」。

日本首相野田佳彥今天在眾議院預算委員會被問到有關東京都要買釣魚台島嶼的事時表示,曾與島嶼的持有人溝通過,希望能了解這位持有人的真正想法,包括政府收購在內的各種可能性,都會考慮。

野田說,「釣魚台列嶼是日本的領土,這是明明白白的事,日本實質統治著。」對於石原說要買釣魚台島嶼,野田表示會蒐集資訊再做判斷。

日本最大在野黨自民黨的女參議員山東昭子接受日本媒體採訪時表示,釣魚台列嶼3座小島的地權持有人、69歲的男子在她居中斡旋下,去年9月以來即與石原洽談出售島嶼的事。

這名男子住在東京鄰縣的埼玉縣,1970年以來經營不動產借貸買賣、管理等的公司。

山東表示,2年前釣魚台海域發生中日撞船事件後,這名男士對於執政黨民主黨政府的應對感到不滿及不安。這次石原出訪美國之前打定主意,認為如果是石原的話,他願出售。1010418

參考資料 4:

野田佳彥搭便車:日不排除將釣魚台「國有化」

2012年4月18日

正在美國訪問的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日前拋出「東京有意購買釣魚台」的計畫,引發外交風波。日本首相「野田佳彥」在今天(星期三)的眾議院預算委員會上暗示,對釣魚台的未來,日本政府將「研究各種可能,國有化也會選項之一」。

日本共同社報導說,野田佳彥這番暗示,恐怕會讓釣魚台爭議,越演越烈。

據瞭解,石原慎太郎對日本政府在釣魚台問題上曖昧不明的立場,長期以來都感到不滿。他語氣強硬地說,中國對釣魚台野心勃勃,日本政府為什麼不反抗?他還說,如果中央不做,東京可以帶頭做,因此才有了這番「東京買下釣魚台」的言論。


參考資料 5:

買釣魚台? 日媒:沒聽說固有領土用買的

2012年4月18日

到美國訪問的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一席「買下釣魚台」的話,震驚各方。野田內閣不讓石原搶風頭,聲稱日本政府也有意以中央名義,買下釣魚台。日本輿論則指出,日本一向主張,釣魚台是日本固有領土,沒聽說過有國家還要出錢,去買自己的固有領土。(葉柏毅報導)

有日本政治分析家認為,石原慎太郎是因為想要為他打算要組成的新政黨造勢,因此才會說出「買下釣魚台」的驚人之語。民主黨政府當然不能讓石原搶了這個鋒頭;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立即在東京表示,其實日本中央政府也有可能出面購買,而且如果有必要,中央政府願意與東京都,在購買釣魚台一事上合作。

但也有評論認為,日本政府一向主張,釣魚台是日本的固有領土,但哪有國家會出錢買自己的領土?因此藤村修這樣的發言,恐怕只會突顯日本的官方立場自相矛盾。

而東京都政府的高層官員們,顯然也被石原給嚇到了。有人私下說,他們知道石原這次華府之行,會有驚人之語,但沒想到是想買釣魚台。

在其他地方政府的反應上,也是正反不一,一向宣稱有釣魚台管轄權的石垣市市長「中山義隆」,當然感到非常高興,但神奈川縣知事「黑岩祐治」則說,他無法理解這樣的提議。他說,他個人不明白日本要怎麼買上釣魚台,而且領土問題茲事體大,日本政府應該要審慎因應,不應該貿然行事。


參考資料 6:

日本「東京都知事」石原慎太郎2012年4月16日在美國華府演講現場英譯

http://www.heritage.org/events/2012/04/shintaro-ishiha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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