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祝賀電文還未到?Congratulatory Messages

在台灣的「美僑商會」至今仍不肯稱流亡在台的中國殖民政權代表馬英九為「馬總統」,而是稱呼「馬先生」,引起「巨富」郭台銘不滿,其實是郭台銘錯了,馬英九只是美方所公佈的「台灣行政長官」,不是「台灣總統」,台灣還處於「美軍佔領而由中國人代理的地位」,何來「總統」?2012年1月14日在台灣所舉行之「流亡中華民國總統」選舉結果揭曉後,依台灣由中國所控制媒體「中央社」報導:「外交部深夜發佈新聞稿,感謝美國白宮及國務院第一時間就中華民國總統大選結果,分別發表祝賀聲明,未來政府將持續推動台美間各項重要議題的合作,進一步提升雙方實質關係。」

針對上述報導,追蹤消息來源,探究如下:

A. 美國國務院網站之祝賀聲明

Taiwan Presidential Election

Press Statement

Victoria Nuland
Department Spokesperson, Office of the Spokesperson

Washington, DC

January 14, 2012 

The United States congratulates President Ma on his victory in Saturday’s elections in Taiwan. Taiwan has once again held a free and fair election. The people of Taiwan should be proud of this latest milestone for their democracy. We share with the Taiwan people a profound interest in the continuation of cross-Strait peace and stability. We look forward to working with Mr. Ma and Taiwan’s leaders from both parties to ensure that our strong economic and people-to-people relationship is maintained.

PRN: 2012/057

美國國務院發言人Victoria Nuland於2012年1月14日, 針對在台灣所舉行之總統選舉發表「新聞聲明(press statement)」:

美國恭喜馬總統在週六之台灣選舉獲勝。台灣再次舉行一場自由而公平之選舉。台灣人民應以最近這個民主里程碑為傲。我們與台灣人民分享台海兩岸持續和平及穩定之深厚利益。我們期待與馬先生以及台灣朝野兩黨之領袖合作,以確保雙方堅固之經濟和民間關係得以維繫。

本質為中國殖民政權之台灣治理當局,和美國的第一種關係,是源於政治運作之「外交關係(diplomatic relationship)」。台灣治理當局中之「流亡中華民國」成份和美國原本就是傳統盟邦(流亡以前),中華民國外交部發佈新聞稿感謝美國國務院發表聲明,祝賀馬英九先生勝選,自是無可厚非。「台灣民政府」則是基於不同立場,有必要就以上美國國務院制式新聞聲明,提出駁斥如下:

1. 基於美國國務院不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法理上並不存在所謂「台灣總統」。因此,聲明中所稱之「馬總統」勢必是根據中華民國憲法所選出之中華民國總統。美國國務院客套地承認馬英九先生是中華民國總統,明顯是違反美國之一個中國政策。

2. 在中華民國體制內所舉行之所謂「民主選舉」,一方面是因絕大多數選民之投票行為是受制於意識形態和既得利益,並非真正自由及公平之選舉,另一方面,則是嚴重違反「軍事佔領不得移轉主權及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之國際法則,故無正當性。

B. 白宮之祝賀聲明

白宮官方網站中並不存在白宮方面於2012年1月14日,針對台灣選舉而發佈之所謂「祝賀聲明」。

本質為中國殖民政權之台灣治理當局,和美國的第二種關係,是源於政治運作之「代理關係(principal-agent relationship)」。台灣治理當局中之「中國佔領當局」成份,是在征服日本之美國總統杜魯門,及其後繼者認可下代理台灣美國軍政府佔領日本台灣。在「流亡政府不得就地合法」之國際法則拘束下,流亡西藏政府無權治理印度,同理,流亡中華民國總統並無管轄日本台灣之正當性。 因此,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必須經由美國總統「親自授權」,才得以兼任日本台灣之「行政長官(executive)」。

流亡中華民國總統選舉其實和美國總統根本毫無關係,而美國總統是有責任「親自任命」適當之「台灣行政長官」在被佔領領土性質的台灣治理民政事務。依過去慣例,是由流亡中華民國總統兼任台灣行政長官。於是,來自美國總統形同「授權書」賀電,對流亡中華民國總統當選人就非常重要,否則無兼任台灣行政長官之正當性。

「台灣民政府」對當選流亡中華民國總統的馬先生還不能高興太早,即使是有白宮發言人的祝賀聲明,而沒有明確是以美國總統名義所發佈之賀電,就不是合法之「台灣行政長官」。美國對台灣地位的態度就看美國總統如何處理「賀電」。無論是在2004年大選中險勝的陳水扁先生,或是在2008年大選中大勝的馬英九先生,每次對美國布希總統的賀電都是耿耿於懷,「台灣民政府」要請教的是:「2012年歐巴馬總統的賀電到了沒?」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林 峰弘)

福爾摩沙法理建國會  執行長

2012/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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