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花(34,8,1)

台灣處分 Taiwan Disposition

美國當局一旦啟動日本台灣地位正常化ê機制, 將會以舊金山和約ê「主要佔領權國」ê立場和身份,終止中國殖民政權(流亡中華民國)對日本台灣ê代理佔領,依「征服權」親自對日本台灣行使「佔領權」,設立「在台灣之美國軍事政府」,成「台灣治理當局(台灣關係法)」後,但是,基於「永久佔領」是違反國際法「國家領土完整原則」,「日本台灣」終其尾ài實現地位正常化,這絕對是無可爭議ê觀點。

台灣最終地位認知ê分歧是tī:接續「美國軍事政府」ê「台灣治理當局」應該是台灣ê住民所組成ê「台灣(民)政府」?kám iáu是日本天皇所設置ê「台灣總督府」? 本文特別對這ê問題深入探討:

1. 「台灣(民)政府」接續「美國軍事政府」ê台灣處分

日本台灣tī法理上是歸屬日本天皇ê日本不可分割領土ê一部份,美國總統nā是支持台灣成做主權獨立ê國家,將會違反美國憲法所承認ê「萬國公法」。美國總統若繼續「架空」日本天皇對台灣ê主權權利,將「台灣治理權」交hōo台灣住民所組成ê「台灣(民)政府」自治,將ē因為台灣m̄是國際社會所承認ê主權國家,台灣人民並bē因為hōo「台灣(民)政府」管轄tiō有「台灣國籍」,台灣人民tī國際社會中猶是無國籍ê人民,猶原繼續淪落tī政治煉獄。美國總統若hōo台灣住民成做無國籍ê人民,這也是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15條之1「人人有權享有國籍」ê規定。

依照法理ē-tàng,如果「台灣()政府」接續「美國軍事政府」ê台灣處分,因為án-ne是違反國際法理,無正當性,是無可能實現ê所以,「台灣()政府」將會是屬於「過渡期」ê組織,將會轉型為「台灣總督府」

2. 「台灣總督府」接續「美國軍事政府」ê台灣處分

琉球列島美軍結束佔領後,美國總統「萬國公法」ê規範下,並琉球列島ê治理權交給琉球住民所組成ê「琉球政府」,而是交hō͘「日本政府」,由其轄之下ê「沖繩縣政府」行使治理權,實現「沖繩返還」。由「沖繩返還」ê模式,咱ē-tàng知影:美國總統tī「萬國公法」ê規範之下,m̄是kā台灣治理權交hō͘台灣住民所組成ê「台灣(民)政府」,是交還「日本天皇」,然後,才由其管轄之下ê「台灣總督府」行使治理權,實現「台灣返還」。台灣住民法理ê身份被懸置ê日本臣民,「天皇主權」架構內ê「台灣總督」恢復管轄後,因為有恢復「日本國籍」,才會有國際承認ê國籍。

根據國際法理,「台灣總督府」將會接續「美國軍事政府」ê台灣處分,án-ne才會符合國際法理,有正當性將會實現。

1952年對日和約生效,日本政府對伊所有處於被佔領狀態下,包括「日本本土」等歸屬日本天皇ê日本領土,攏不得行使「主權權利」,而是由各地區ê佔領軍,各自依照「佔領權利」行使治理權,善盡「佔領義務」代理日本天皇履行「主權義務」。

對日和約生效,日本政府對所有「猶原」處於被佔領ê狀態下,包括「台灣」等歸屬日本天皇ê日本領土,皆不得行使「主權權利」,而是由各地區ê佔領軍,各自依照「佔領權利」來行使治理權,善盡「佔領義務」代日本天皇履行「主權義務」。

美國當局beh支持台灣獨立,當然是確知台灣歸屬中國,也歸屬台灣人。Tī萬國公法拘束之下,無論是美國軍事政府親自佔領台灣,或是中國殖民政權代理美國軍事政府佔領台灣, lóng必須善盡「佔領義務」,替日本天皇「暫時保管」台灣,不得允許台灣以「任何型式」和中國合併,所謂ê「不統」,是不可統一、也不得允準台灣以「任何名稱」成做主權獨立ê國家,所謂ê「不獨」,是不可獨立。

美國當局基於「美國利益」ê考量,對違反國際法理,主張「自決獨立」ê台灣治理當局領導人,tō算確實是遭政治迫害,嘛是會當做無看ê。對遵循國際法理,主張「不統不獨」ê台灣治理當局領導人,tō算是確實有貪贓枉法ê代誌,嘛是會當做無看ê。M̄-koh,咱確實知影: 所謂ê「不統不獨」,應只是美國當局對台灣地位過渡階段權宜ê「暫時定位」,同意中國殖民政權ē-sái「永久佔領」。

處於被佔領狀態下ê台灣住民,基於「永久佔領」是違反國際法「國家領土完整原則」,訴求台灣返還日本天皇是合法有正當性ê,美國當局有立場來支持。其他牽涉著可能變更台灣主權歸屬ê任何訴求,lóng因為不合法而無正當性,美國當局並無立場來支持。

 

作者:林 志昇(武林 志昇˙ 峯弘)
台灣(民)政府 秘書長
201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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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聲音和文字發展不同。每個民族自然都會講話,不必等外族來教,那些強調帶給人家語言 的,等於招認是侵略者。

而文字是符號,須學習才知道,不一定從聲音開始。其演變順序是:
圖形->象形文字-> 詞素文字->音節文字->音素文字。越後面越準確有效率,當然越進步。

世界上已120個以上的國家在用的羅馬字就是音素文字。沒聽過較難被普遍接受的問題,現在家長不是都恨不得孩子英文流利嗎?

簡介不同拼音方式:

勹攵冂:是流亡政府的華語所用,再創一些台語特有音加上即可,會華語的都會,所以

            要用 最容易。        

         致命缺點是全世界僅台灣在用。我們因為用勹攵冂,已錯失不少外國人來台學華

         語的機會,台語不需重蹈覆轍。

         再則學英文還是要用到A,B,C,勹攵冂終究不能一用到底,最好華語的注音也改

         用羅馬字才容易和國際接軌。

  漢字拚音:就是用一個漢字放上面當子音,一個漢字放下面當母音各切一半接起來。

         所以至少要先學會17個當子音的漢字,及約90個當母音的漢字,如再加上聲調需

         720 個當母音的漢字,才能拼出所有要的字。

         漢字要一字一字記,加上這種拼音法,難怪難學。

日語五十音:是蔡培火在日治時代所創。讓會かな的人容易學,但日語是音節文字,用

         來標音素文字,不易準確。加上時空已變,應不需考慮。

羅馬字:用17個子音,及14個母音,加上7個聲調即能拼所有的台語,字母又和英文一

         樣,全世界也已120個以上的國家在用,英文也算是羅馬字的一種,所以容易和

         國際 接軌。

  相對於漢字,漢字已使用350年,會讀寫台語的台語人不超過20%,所謂會讀的人

   也常有不會讀的字;而會羅馬字的人,學1-3個月,沒有不會讀的台語。學3-12個

    月,只要講得出的台語,就寫得出。

台語用羅馬字書寫ê歷史,已經有150幾冬 ah。I ê 文獻有醫學、藝術、詩詞、散文等等。

是咱m̄ 捌寶,無去提來用。m̄ 免koh去創造文字。

這些拼湊的的東西就好比把好的脚鋸掉再裝上義肢,怎麼看怎麼念都不協調,唸起來拗口,看上去頭昏,台灣用的是正體字,中國用的是邪體字,現在已經有區隔了.

如果說中國文化不行,那看那裏不行從教育去著手,不是全部推翻它,美國建國也沒有把英文廢了,如果過正是為了矯枉,那也可以贊成,如果只是為了仇中那就大可不必了,中國人這一代不行並不表示下一代也不行,而我們自治建國要為子孫謀幸福,誰能確定這樣改對子孫有利?

我們被流亡政府糟蹋那麼久,就算仇中也很自然。不過現在沒人在談仇中,我們關心的是如何有能力寫好自己的母語。我們也沒責任維護漢文化,漢字寫不好台語,何必死抱不放?過去我們的長輩花多少時間找字、爭論用字。為何不用精神關心有多少人能讀寫自己的母語?

能讀寫自己的母語,才是討論的重點,請勿偏離主題。

漢字是詞素文字,很難表達非漢語的聲音。韓國、越南、台灣過去都受漢字困擾,所以戰後韓國改用諺文、越南改用羅馬字。台灣為什麼走不出中國的陰影?

漢字和羅馬字混用是為了讓習慣漢字的人容易適應,不是拼湊。如果已有很多人會羅馬字,我相信陳老師全部用羅馬字能翻譯得更好。

解決台語,客語有音無字的問題,用英語字母,不如用日語五十音,因日語是從唐朝傳過去的,台客語也是中國字的古音,用台客語來唸唐詩押韻多麼準確,有時日語的音很接近台客語,如一到十的唸音,根本和台語是一樣的,

an-ne  無通ne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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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文是詞素文字,日文是音節文字,英文(羅馬字)是音素文字。詞素文字及音節文字寫自己的語言,可量身訂做,還沒大困難,但用來寫其他語言就像用衣服改給別人穿。

音素文字就像一塊布,可隨你喜歡裁合身的衣服來穿。而羅馬字全世界已有個以上的國家使用。你希望做一套穿得出去的衣服,還是改人家不合身的衣服來穿?

但英文的每個單字有其意義,它不是靠拼音(如KK音標等)。
而羅馬字書寫台語則是拼音方式,仍然沒有文字,不是嗎?

英文本身就是拼音。它需要額外靠拼音,是因為它要涵蓋的語言較複雜,常一字多音,才要靠拼音,不是原始設計就字一套,音一套。事實上英文有80%看字就讀的出來,不像漢字全部都要靠注音,

英文也是羅馬字的一種,世界上也有120個國家以上的語言用羅馬字當文字。能說這些國家沒文字嗎:?

所以日文中有漢字,代表某些意義。
韓文去除漢字後,那些符號不代表意義,只代表語音,
這種文字,是不如那帶有含意的字詞的。

換句話說,不會講英文,但可看懂英文。
不會講台語,恐怕就看不懂羅馬字了。

若是干焦漢字才是字。若按呢講,世界上干焦中國有文字。其他國家包含歐美國家攏無文字。語言本來就是以語音為主,文字為輔、文字是符號。語言本來就需要透過學習得來--ê。漢字若無先學習,咁會捌(b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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