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民)政府 證明文件 (1) (2)

建議事由 如下

從現今公開 的信件, 明顯有告訴公告作為, 當得以宣告 ,兹假報張新聞媒體, 電子通信傳播媒介, 而告知人民大眾, 得以宣稱台灣(民)政府, 以免造成未聽聞者, 言而有誤之罪過、誤觸錯誤之行為,所以宣告所有,以正視聽。

此後大日本台灣本土大眾,應當,得正視台灣(民)政府之規章。

主要事項

第一 項 台灣政府身分證 之申請 要領,相關福利。

第二 項 法理自治學院之法理性受訓辦法,相關責任(可終身職)。

陳明亮 (初級班第八屆 高一期)(身分證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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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討論的回覆

關於第一項,

邀人申辦台灣身分證的前提,是向人說明台灣地位的真相和台灣民政府的合法性.

信不信由他.對方有任何問題,能當面解答,則解答,不能,就請他上民政府官網求解.

台灣身份證的第一作用是,向人聲明我不受役於車輪旗下,我,唯屬能真實定位自我身分的台灣民政府.

至於有了台灣身分證後會有什麼樣的福利,有些是從傳話中聽來的,有的是來自於課堂上聲明,若能證實是民政府公議後的決議,也只是一種承諾,在未執政前,還只是一個說法,當保守說明.

我相信,願意來辦台灣身分證的,都是受法理吸引,並相信這個論述是事實真相,並且可行.而非因為受利的誘惑才來申請辦理.

雖然秘書長常會揶揄台灣人愛財怕死要面子,其實,有一群台灣人更愛真理.

這裡,要跟林志昇秘書長說:別輕看了台灣人自己.台灣人確實是有拜瑪門(財神)也有信真理的,

但,台灣新政伊始,千頭萬緒,當讓信真理的一群帶頭做鹽做光,行出公義,

若仍以官位利養吸引人來加入新政府行列,任圖名謀官的進來作酵,我担心新政府的未來.

正視聽,才是政府發言人當行的,申辦台灣身份證之法理的表明,莫要和相關福利的說法混雜了.

雖然在我們這個鄉里法理建國遊說不易,我仍堅持不用利誘做宣達,尚請眾同心予以示教.

瑞穗人高級班第六期沈德傳

 正當一里路, 不用一腳步,謙卑的言行,

自愛的行徑,以法理為重,以法理為先。

當以合為貴,台灣(民)政府,包容萬千相,

得法理者通,敬法理者賓,護台灣者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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