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法對台灣身份地位的正常化所產生的效力 誰與爭鋒

以下是於晴時多雲的星期一清晨爬山巡視完小樹苗後,上班工作前,回應今天自由時報國際新聞白樂崎(白樂崎曾任美國副助理國務卿與美國駐波札那大使,1990~1995年出任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現為自由時報的顧問)專欄︰"台灣人想要什麼樣的未來?"之回應文:


白樂崎文中提到:『令人驚訝的是,五十二.七%的人認為兩岸未來會統一,三十一.六%認為台灣會獨立。此一在「偏好」(「我們要的」)與「預期」(「我們認為會發生的」)之間的不一致......』,


也就是說 :

住在台灣的住民(the people on Taiwan)主觀想要(偏好)的與預期的之間的差距,即:

∣想要的 - 預期的∣= ∆,


白樂崎只注意台灣住民(想要的 , 預期的)之比對關係,而忽略了國際法、戰爭法及其佔領法等所產生的法理效力;

Law = 國際法、戰爭法及其佔領法等所產生的法理效力,

即在  Law  > (想要的 , 預期的) 的實際運作機制下,無知(無正確認知和知識)的台灣的住民只考量到的(想要的 , 預期的)及其所產生的落差∆,是難與Law相提併論,是難以抵擋Law機制所產生的效力;


包威爾、韋德寧、佐力克及希拉蕊等對台灣身份地位的瞭解與掌握,都比任何人更具權威性;

一. 依國際法正本清源

美國是第二次世界大戰戰敗佔領地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the Principle Occupying Power),擁有權力代表美國政府公開說明台灣身份地位的美國前國務卿包威爾(Colin Powell)、前白宮國安會亞太事務資深主任韋德寧(Dennis Wilder)、前副國務卿佐力克(Robert Zoellick)及剛下任的前副國務卿希拉蕊,都非常的瞭解台灣的國際法理身份地位,他們四人都曾公開說明:

a. 包威爾說:" Taiwan is not independent. It does not enjoy sovereignty as a nation, and that remains our policy, our firm policy(台灣不是獨立的國家,不享有作為一個國家的主權......)";

b. 韋德寧說:"Taiwan, or the Republic of China, is not at this point a state in the international community";

c. 佐力克說:「台獨意味戰爭」;

美國政府還用跟已戰敗的佔領地台灣想獨立的無知住民開戰嘛! 先斬一個無法無天要搞台灣獨立建國的陳水扁當祭旗。所以,陳水扁才會被關的死去活來而到現在他還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被關。

d. 2010年11月8日美國前國務卿希拉蕊以上任以來從未見過的強硬立場公開表示
她說,尖閣島、稀土等連串事件,已使世界各國警醒....。她建議:區域各國依照『國際法』解決爭議及本身實力行事。


二. 主權相關的項目是不准公投的

住在台灣(不是國家)的2300萬人(The people 『on 』Taiwan)是來源不同的,他們並非全是The people『 of』 Taiwan,他們不是公民,他們大多數是中國流亡政權(Chinese Taipei : Chinese Extile Government in Taipei)的國民而已(可從你持有的身分證及護照得到驗證),是沒有享有台灣的主權,而台灣也沒有享有國家的主權;


三. 結論

去問問台灣的主要佔領權國美國意見如何? 以及問問台灣主權擁有者日本天皇意見如何?

美國的包威爾及韋德寧等已老早回答你了,多數無知的台灣住民就不要跟無頭蒼蠅群一樣只會在那猛撞明亮的玻璃;

而日本天皇的意見,你有問過嗎!? 你一定沒有問過,也不知道如何找門路問。


參考文獻

1.台灣身份地位的正常化是當務之急 比你的『憲法一中比一中各表更中國』更為重要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23533

2.我強烈反駁:獨派大老 陳隆志的『台灣要正名入聯』之謬論!!!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91518

3.我強烈反駁:台獨大老 辜寬敏的『台灣是完整、獨立的國家』之謬論!!!
http://usmgtcg.ning.com/forum/topics/6473745:Topic:125769


本文作者

李   琛 (41, 9 ,1)
Lee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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