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經》雅各書 一章

13. 人被試探,不可說:我是被  神試探;因為  神不能被惡試探,他也不試探人。
14. 但各人被試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慾牽引誘惑的。
15. 私慾既懷了胎,就生出罪來;罪既長成,就生出死來。

藉著這次「華府事件」的慘烈教訓,「台灣民政府」希望藉機會再教育意志不堅定的隱藏份子,並且修正「民政府」內部隱藏「台獨思想」者的觀念也不無好處。只是,修正的力道,要看如何執行其深淺。受到法理學院教育的人都如此,海外的上一輩老台獨,更是難改,反倒是新生代或接受西方教育的年輕人比較容易接受「民政府」的法理教育。這次「事件」,特別是那些表面隱藏在「組織」,又居「高位」人士,本身不能夠洗掉中國國民黨垃圾思想,還要藉機撩撥其他意志不堅的同志與同心,令人痛恨與痛心。

中國人對本土台灣人得教育是:「讓美國占領或管轄沒意見,但是,成為天皇臣民不可以。」這就是台灣人內心的致命絆腳石。至於,因為政治利益、或是被收買、或是其他原因被拉攏而來的成員,就更不用說了。

台灣(民)政府於2013年4月1日曾經發佈新聞:「賀台灣(民)政府自2013年3月15日,在美國軍事政府協助下,開始以「台灣政府」名義試行運作,將於 2013年4月25日上午10:00在華盛頓DC國際記者俱樂部舉行記者會,向國際宣布,並加入國際社會。」

依戰爭法及戰爭慣例和舊金山和約,無論「台灣民政府」或「台灣政府」皆只是由被佔領領土住民所組成,從屬於「美國軍事政府」,是一個無外交權的「民事政府」,事實上,並無立場單獨成立「台灣政府」的立場,更何況宣布。

本次華府「國家記者俱樂部記者會」宣布內容,有引誘犯法之嫌,讓美方誤以為「台灣民政府」藉機在華府「向美國宣布獨立也向美國宣戰」。美方多次宣布「台獨代表戰爭」,部分人士犯了不可原諒的嚴重錯誤。
被佔領領土民事政府性質的「台灣政府」可單獨加入國際社會?這是必須有先決條件的結果,就是在「台灣民政府」架構上才可以。不幸的是「台灣民政府代表團」部分成員錯誤認知台灣法理地位,動機可疑且有爭議。

因此, 本次美國之行任務失敗。代表團高層需負完全責任,遭受嚴厲處分也不為過,更何況引起美方憤怒且拒絕參加記者會的後果。

「台灣民政府」當務之急是檢討疏失進行改造,處分終將不可避免,處罰不會削弱組織,也讓外人看笑話,「台灣民政府」回歸被佔領領土民事政府組織之正常面,主席將會是最高行政長官,取消內閣制,大臣改稱部長或局長。

 

台灣(民)政府      國家安全參謀聯席會議       執行長       林 志昇

2013/05/01

「華府事件」之 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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