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806台灣民政府 重要公告

台灣民政府中央組織部奉命:正式組織、建構、完成大日本政府天皇邦聯制,依照國際戰爭法、萬國公法及舊金山和平條約。台灣民政府建構內閣制政府,是屬於日屬美佔的台灣自治政府 (非美國亞太司副國務卿助理所稱:中華民國自治政府或台灣自治政府)

為完成、組建美國軍事政府所賦予任務,台灣民政府宣布:
撤銷國家事務委員會,所有委員即日起歸建原屬州單位。
第一屆中央參議院議員和第一屆中央眾議院議員即日起解職。

第二屆新任參議院議員31名(含參議長與2名副參議長) 和第二屆新任眾議院議員91名(含眾議長與2名副眾議長)將於2015年9月1日就職。

第二屆中央參議院議員成員分配如下:中央組織部4名、宜蘭州4名、台北州4名、新竹州4名、台中州4名、台南州4名、高雄州4名、高砂委員會2名、黑熊軍團1名。總計31名。

第二屆中央眾議院議員成員分配如下:中央組織部12名、宜蘭州12名、台北州12名、新竹州12名、台中州12名、台南州12名、高雄州12名、高砂委員會4名、黑熊軍團3名。總計91名。

中央總理府、總理辦公室將在三個月內組建完成,總理府包含總理大臣等十八位大臣組成第一屆內閣統領台灣民政府所有政務和事務。

台灣民政府 中央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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