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529 台灣民政府 新聞

0530原先以 [拒收台灣民政府控告中華民國] 為理由的中華民國總統馬英九,在美國聯邦地方法院強硬表達必須於0529日以前回應後,中華民國代表馬英九終於在0528日向美國法院遞交抗辯文書,內容是學美利堅合眾國國務院的回答 [以國家免訴] 為理由。這種情形宛如20061024台灣民政府控告美利堅合眾國之人權訴訟,台灣民政府早有預料中華民國會使用 [拖延戰術] ,經法院同意允許台灣民政府可於0617日以前提出反辯文書,所有訴訟情況完全掌握在台灣民政府手上,特此佈達已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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