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0402台灣政府 聲明

美國應該接受陳水扁先生赴美

台灣政府 針對1979年美國『台灣關係法』內,向中國流亡政權在台灣(台灣管理當局)和美國防部軍事政府以及國務院發表聲明。

1952/4/28舊金山和平條約內,被佔領區人民本土台灣人陳水扁先生,當選中華民國流亡總統在台灣八年(2000年至2008年),但是,肇因台灣人不是中國人因素,導致中國流亡政權視為莫大侮辱,企圖報復。

台灣政府 代表全體台灣人調查:陳水扁先生下任後,已經在中華民國監獄將近五年,最近身心嚴重受損。基於人權與人道立場,台灣政府 嚴肅要求:舊金山和約台灣主要佔領權國美國司法部、國防部國務院應該立即介入司法調查,或將陳水扁先生移轉美國,以符合本土台灣人之期盼。

 

台灣(民)政府 主席 曾根憲昭

國務總理            蔡吉源

參議院長            張文彥

國安參謀            林志昇

2013-4-2 自由時報 A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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