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7日(星期五)向日本政府及美國政府訴願公告

一、   時間:4月27日上午九點三十分於台北市慶城日本交流協會前

                 4月27日上午十一點於台北市信義路三段AIT前

 

二、   對日本政府訴求內容:


      1945年4月1日日本天皇向國際宣示天皇昭書,授予本土台灣人參政權與參戰權;台灣從殖民地轉變成萬國公法承認之日本台灣,台灣從此變成日本神聖不可分割一部份。2009年4月7日美高院判定:「本土台灣人無國籍」,舊金山和約沒有要求「去除本土台灣人原來日本國籍」,因此,台灣民政府向日本政府要求請示:『確認天皇昭書至今是否仍然有效?本土台灣人的日本國籍是否應該恢復?』。

 

三、   對美國政府訴求內容:


2009年4月7日美高院判定:「本土台灣人無國籍;本土台灣人無國際承認政府;本土台灣人民生活在政治煉獄;美國行政單位應該協助本土台灣人對人權的訴求;法院承認美國至今仍然是台灣主要佔領權國」。因此,台灣民政府要求美國政府遵照「舊金山和平條約和美國最高法院」的規定和判決,這是等同美國憲法的規定。同時,應發行美軍政府旅行證件給本土台灣人。

 

四、   參加人員:所有參加台灣民政府人員,逕向各州州長登記,服裝儀容,應該依照規定,整齊清潔,嚴守紀律。

 

台灣民政府  主          席        曾根 憲昭

台灣民政府  國務 總 理             蔡 吉源

台灣民政府  參議院議長            張 文彥


2012/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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